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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弟向姐姐索要30万70岁老父为女儿辩解

2000-12-06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邓 婷 通讯员 蔡莉铮 扈秀康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2月5日讯弟弟无凭无据,非要在法庭上控告姐姐拿走了他10年前30多万元的大额存单。70多岁的老父无奈出庭为女做证。因证据不足,房山法院近日一审判决驳回弟弟的起诉。据悉,这是房山法院近年来受理的首起自诉侵占案件。

年近50岁的弟弟冯成文诉称:10年前的6月份,他将面额总计33万元的80多张存款单及一张25000元的欠条装入两个玻璃瓶内偷偷地埋藏于父母居住的院内。不想埋藏时还是被姐姐冯桂荣看到。5个月后他因经济问题被羁押4年。这期间,姐姐盗取了他埋藏的存单和欠条并非法占有。4年后即1994年他被无罪释放后曾找姐索要多次,直到1996年冯桂荣才将面额为23万元的存款单和欠条还给他。然而几十万元的利息及剩余本金4.5万元冯桂荣一直拒付。冯成文要求法院追究姐姐的刑事责任并判令她给付4.5万元及利息。

“弟弟描述的情况完全与事实不符。”姐姐辩称道,弟弟根本没有将30多万元的存单埋藏在父母院内,而是在羁押前把存单直接给她。这期间,父亲用掉了四五万元,而她没有侵占弟弟一丝一毫的钱。

正当姐弟俩在法庭上“打”得不可开交时,70多岁的老父亲说话了。他说,冯成文被羁押后,他从冯桂荣手中把存折拿过来,并于1996年全部退还给了冯成文。

由于弟弟缺乏证明姐姐侵占他4.5万元及利息的证据,房山法院最后判决姐姐无罪。对此,冯成文不服并向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,接着和姐姐干到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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